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9-07-06浏览次数:1195

校办〔2019〕29号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保障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经学校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处)备案。

二、涉及剧毒化学药品管理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严防因药品泄露或丢失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三、做好离校前的集中安全教育。提醒学生牢记“防溺水、防不良网贷、防传销”安全内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放假离校返乡的交通安全与人身财物安全,不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不酗酒赌博。

四、开展办公场所和学生公寓安全排查。各单位要提醒师生放假离校时,关好办公室、教室、宿舍门窗,切断电源,在办公室、教室门窗开合处粘贴封条,督促学生将贵重财物携带回家要求学生放假后及时与父母团聚回家后向辅导员报平安。对延迟离校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各教学学院要关注学生直至平安返

六、做好暑期留校住宿学生教育管理。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学生暑期留校住宿安全责任书》,组建临时班委。严格考勤管理,逐日清查归寝动态,消除安全隐患。

七、抓实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管理。各教学学院要对参与暑期社会实践学生开展安全教育集中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原则上每队须有一名指导老师随队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对暑期社会实践的监管,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实践队及时予以教育遣返。有关教学学院、职能部门要做好参与军运会开幕式彩排和志愿者培训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八、假期内有施工项目的单位要在假前将项目情况、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施工安排以书面形式报送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处)备案,以便安排假期校园安全巡查管控工作。

九、放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的部门,要按学校要求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

 

 

学校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