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06-2010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规划
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建设文明,全面推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上级公安政法机关对综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大力推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工作,积极探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全面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二、总体目标
1、维护学校政治稳定,预防和制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学校内部不发生非法游行、聚会、闹事及因工作不力等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2、校园内治安、交通秩序良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防止重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师生员工犯罪率控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的幅度以内。
3、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平时的抽查,及时发现隐患和事故苗头。一般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重点要害部位加大技防设施投入,做到人防技防特防三防一体,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4、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普法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结合“四五”普法教育,对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重视和加强平时的法制教育、安全防范意识和防卫能力教育,以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及时表彰奖励见义勇为、维护校园治安的有功人员。
5、积极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活动,抵制社会丑恶现象,与“法轮功”作坚决的斗争,校园拒绝毒品和从事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加强校园管理,创建“平安校园”。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领导责任。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是搞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各级领导要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真正落实领导治安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将综合治理的目标与单位年终综合考评、经济利益挂钩,分解落实到人,使综合治理工作有目标、有制度、有检查、有考核,全面行使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
2、深入普法教育。
普及法律常识,开展法制教育,是实现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学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性措施抓好、抓实,要把法律常识课列为大学生的必修课,严格要求,认真考核。通过深入普法教育,使广大学生懂得基本法律常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杜绝社会丑恶现象。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综合治理,抓好校园治安问题。
综合治理不仅仅是保卫部门一家的事,必须动员全校师生员工,依靠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各下属学院都应有自己的责任制和管理目标,并把它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如果哪个单位、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就应该追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这样,才能使各级领导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认真治理好自己管理的范围,切实担负起共同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的责任。
4、加强群防群治建设。
要有效地达到综合治理目标,必须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目前情况看,在今后几年,应着重抓好校卫队、治安保卫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学生会保卫部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和对工作的指导,遇到问题,及时调解,疏导和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从而稳定治安,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5、严格安全管理措施,堵塞漏洞。严密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对学生宿舍、财物存放部位的治安管理,搞好巡视守护,最大限度的减少诱发案件的因素。要加强对特殊人员和暂住人员的身份查验和教育管理,防止不法人员乘机侵扰校园治安秩序,对偷盗自行车等突发的治安问题,要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勿使之蔓延成风,校园内坚决取缔无证自行车。
6、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随着学校的发展,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招生人数的急剧增加,势必会出现各种矛盾相互交错的不安全因素,如偷窃、聚众闹事、寻衅滋事、争风吃醋、打击报复、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现象,这些都危害着学校的安定和秩序的稳定。为了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良好校园环境,就必须建立健全信息员队伍、畅通渠道,通过信息情报工作,及时发现、控制和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使问题解决在校内。对铤而走险者,要切实有效地做好疏导和教育工作,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预防和制止各类危及安全的事端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