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
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现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7年4月11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湖北省2017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精神,突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主题,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普及和实施为主要内容,以全体教职工、学生为主要对象,采取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结合师生认知特点,丰富载体,突出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能力,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三、主要活动安排及责任分工
(一)专题讲座
主 讲 人:武汉市国家安全局专家
讲座主题:国家安全知识宣讲
参加人员:相关校领导及副处级以上干部
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2:30
地点:行政楼五号会议室
责任部门: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
责 任 人:杜勇
(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课
1.开展《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电视课堂活动。4月12日上午10时,省国安办、省教育厅、团省委将在华中师范大学举办《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电视课堂活动。届时,长江云、湖北日报网(荆楚网)、湖北日报新闻客户端(原动向新闻网)将进行网络直播;4月14日15时,将通过湖北卫视播出《同上一堂课国家安全教育课》。各学院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学生集中观看《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围绕电视课堂,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大讨论和主题实践活动。
2.各学院可采取召开主题班会,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活动,制作宣传横幅、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责任部门:学工部(学工处)、团委,国际交流合作处
责 任 人:刘儒国乐三明
完成时间:4月18日前
(三)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安全知识
积极运用板报、橱窗、电子宣传屏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博、QQ群等新媒体,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师生国家安全意识。
责任部门:宣传部
责 任 人:方喻
完成时间:4月18日前
四、有关要求
国家安全关乎国家的存亡。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
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计划安排,及时总结,并于2017年4月18日前将活动计划、总结、图片等材料报送至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联系人:宗丽,电话:87943539,邮箱:11471166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