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的全体住户:
经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与东新公安分局同心派出所协商,人才公寓的住户可按如下方式将户口迁入:
住户户籍类型 | 办理常住户口方式 | 需提交的材料 |
武汉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户口、学校集体户口 | 到综保处户政科登记核查,提交材料,集中报派出所办理落户 | 1、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和本人页); 2、市内申请户口登记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
非武汉市户口或远城区户口(子女投靠) | 到综保处户政科登记核查,领取公租房相关证明和材料到光谷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落户 | 1、户口本及复印件 2、学校公租房相关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4、投靠申请户口登记表 5、学校公租房协议合同 6、投靠子女身份证和户口本 |
受理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户政科
联系电话:027—87943539
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个人落户申请(教职工本人填写)
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公安分局同心派出所: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作,现居住在教师公寓 栋 单元 室,我的愿户籍地是 ,现申请迁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公寓 栋 单元 室落户。
敬请批准!
本人诚诺:本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被查证在户口办理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