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辆第七批校内标识领取通知

时间:2024-01-08浏览:346

工作通知

 

第七批校园非机动车辆标识已制作完成,标识领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家属和商户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核实登记后领取,学生需要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核实登记后领取。

二、登记的非机动车辆,按要求现场张贴标识。

三、标识领取地点:保卫部业务大厅(艺术学院一楼西侧校园警务室)

     标识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点。

 

 

 

保卫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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